中小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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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一般開業
1.1
開業申報(財政局)
1.2
商業登記(法務局)
1.2.1
法人商業企業主的登記(公司設立)
1.2.2
自然人(個人)商業企業主的登記
1.3
員工招聘(勞工事務局)
1.3.1
招聘服務
1.3.2
申請外地僱員服務
1.4
僱員入職登記及報稅(財政局)
1.4.1
入職登記
1.4.2
就源扣繳職業稅
1.4.3
申報僱員工作收益
1.4.4
所得補充稅申報
1.5
社會保障基金註冊及供款(社會保障基金)
1.6
裝修工程(土地工務運輸局)
1.7
廣告招牌(市政署)
支援措施
2.1
行政支援
2.1.1
澳門青年創業孵化中心
2.1.2
貿易投資促進局一站式服務
2.1.3
經濟財政司範疇文件代收服務
2.1.4
「送服務上門」
2.1.5
“澳門中小企360營商資訊平台”
2.2
財政支援(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2.2.1
青年創業援助計劃
2.2.2
中小企業援助計劃
2.2.3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
2.2.4
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
2.2.5
鼓勵企業升級發展補貼計劃
2.2.6
工業政策範圍內稅務鼓勵
特定行業牌照 / 行政准照 / 許可
3.0
特定行業牌照 / 行政准照 / 許可
3.1
飲食及飲料場所牌照(市政署)
3.2
酒店、餐廳、舞廳及酒吧(旅遊局)
3.3
私人醫務活動(衛生局)
3.3.1
從事個人衛生護理服務
3.3.2
提供衛生護理服務場所
3.4
藥物業(衛生局)
3.4.1
藥房
3.4.2
中藥房
3.4.3
藥行
3.5
美容院/髮型屋/理髮店(市政署)
3.6
私立教育機構(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3.7
房地產中介業務(房屋局)
3.8
工業(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3.9
對外貿易活動
營商須知
4.1
知識產權保護
4.1.1
註冊 / 登記(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4.1.2
監管 / 執法(海關)
4.2
食品標籤(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4.3
食品安全(市政署)
4.4
《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物種的進出口(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區域合作
5.1
《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5.2
《香港特別行政區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5.3
粵港澳大灣區
政府部門聯繫方式
6.1
法務局
6.2
市政署
6.3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6.4
財政局
6.5
勞工事務局
6.6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
6.7
澳門金融管理局
6.8
澳門海關
6.9
消防局
6.10
衛生局
6.11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6.12
文化局
6.13
旅遊局
6.14
社會保障基金
6.15
土地工務運輸局
6.16
郵電局
6.17
房屋局
6.18
交通事務局
6.19
環境保護局
6.20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6.21
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
1.1
開業申報(財政局)
欲在澳門從事任何工商業性質活動(凡自資經營非受職業稅管制的經濟活動)的自然人(個人)或法人(公司或團體),須在開業的可能日期30天前在財政局辦理營業稅開業申報。
必須遞交文件:
自然人:
「營業稅M/1格式開業/更改申報表」(一式兩份,其中一份須作簽名認定);
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法 人:
「營業稅M/1格式開業/更改申報表」(一式兩份,其中一份須作簽名認定);
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報的公司合同、組織章程或商業登記影印本;
所有股東或其法定代理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或為了申請登錄具權力的受任人之授權書。
備註事項:
當商號資料變更或業務結束時,須於事發日起15天內向財政局作出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