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規範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食品安全風險的預防、控制及應對措施,以及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理機制,以保障公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食品安全法》適用於食品的生產經營,以及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對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的使用。
任何供人食用的物質(包括飲料及香口膠類產品),以及在生產、配製及處理食品過程中所使用的所有成分。
為供公眾食用而生產、加工、調配、包裝、運送、進口、出口、轉運、貯存、出售或供應等行為。
為求產生技術上或感官上的效果,在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有意添加在食品中,與食品混合、使其在食品中出現轉化物或改變食品的特徵的物質。 (不包括為提高營養價值而添加在食品中的物質)
為保障食品安全,食品生產經營者必須:
食品安全資訊網是市政署為公眾傳達食安公告、食安常識、活動預告、食安宣教、法規指引、以及提供政府與市民及業界之間,相互交流的資料平台。
「食安資訊」由市政署製作,讓本澳市民能更有效及迅速地掌握食品安全的認知,減低食源性疾病的風險;公佈各項食品業界最新訊息,包括“業界指引及指南"、“相關法例"及“行政措施",歡迎市民及食品業界使用。